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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于IBO是否是别人的嫁衣?我不能一概而论。但我敢肯定我们的北美捷星团队不是,因为我们是需要提供国际护照,经过正规注册手续加入美国捷星的,不但有正式的IBO身份卡,并可通过Quixtar(捷星英文网)输入IBO号和密码豋录,就可查阅所有本人的相关资料,(就象安利经销商在中国安利网查阅自己资料一样)在订货方面,也是使用自己的国际信用卡直接向捷星公司订货。每月不单止如期拿到各项奖金,还定期收到捷星公司寄来的证据和资料。
六、捷星进入中国是否合法?是否有偷税漏税现象?
这是一个原则问题,我不敢妄下定论,但我可以用社会发展规律和经济发展规律来谈谈我的看法:
对于捷星进入中国是否合法?目前谁也无法界定。而且,界定是否合法也分广义和狹义。目前我国相关的直销法、电子商务法、互联网法、国际贸易法,均未出台,无法从狹义上来界定。因此,捷星的可行性只能从广义来解释或用是否有生命力来行量。
那么,什么是广***释?什么是生命力呢?我认为:所谓生命力,就是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;有助于促进社会发展的;而合法的广***释:就是不至于造成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,以及依法纳税的亊物,就存在合法的基本条件,只要符合上述四点的亊物,就会受到社会和市场的认同和保护,国家就会让其发展。
再说:政府每立一项法之前,都必须搜索大量的立法依据,而这些依据的收集,必须通过亊物的产生,并让亊物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,从中找出立法依据“对症下药”。直销法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,直销在中国运行了十年,直销法才能出台。假若捷星运作得好,说不定会成为将来立相关法律时的一个佐证。
关于有否偷税漏税现象,由于我没有由头到尾跟踪过捷星的物流,所以不能妄加结论。但可以通过逻辑来分析:1谁都知到做直销是个长线投资,如果有税务问题是无法做得长的,因此不论是谁,都不会拿这个投资来开玩笑。2、捷星产品是有较大的利润空间,只要折头少打一点或少赚一点税收就解决了。所以根本没必要这样做。3、我们的贸易是公开的,订货也持续不断地在中国运作了近二年,货物经过关口数不胜数,但到现在从没出现过税务问题。4、退一万步来说,就是有一些不足也非我们主观行为,也许是政府税务管理不完善出现的小漏洞。但是任何一个国家,都不会因自身管理不足去扼杀历史的发展,只有改善自己来适应社会的发展。所以,捷星偷税流税的可能性(不论是因素、动机还是亊实)都几乎不存在。
七、安利中国其中一大魅力就是制度和模式很人性化,捷星是电子商务可以做到吗?
这本来是一个很幼稚的问题,不应是这篇文章的内容,但确实在前两天有位西安人这样问了。
以我的理解:体现人性不在于沟通方式,试问:面对面沟通、电话上沟通、QQ里沟通三者,在体现人性方面有什么实质上的不同?好比中国的握手与外国的拥抱,你说那个更符合人性?其实都一样,只是你用何种心态去理解而已。又试问:安利中国模式很人性吗?不想鼓掌的硬要跟着鼓,明明是贴本做安利,却非要说成很赚钱,心里明明流着血和泪,但非要强逼自己装出丛容和笑容,明知自己快要撑不下去了,但在没离开安利之前还是千方百计哄朋友加进来,希望能通过最后的挣扎来个起死回生。所以,人不人性不不在于表面形式,而在于它的实质,看它是否真实、自然。而且,美国是最讲究自由(特别是言论自由)这才是真正的符合人性。其实,不论产品、制度、公司和企业文化,捷星跟安利中国都是一样的,怎么会说捷星不够人性化呢。
另外,我也不希望你们把捷星看成是外星人那样深不可测,捷星其实只是比做安利中国多了一种渠道而已。起码现在是这样。
能看出安利缺点的人是聪明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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